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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验资机构劣迹斑斑 欧浦钢网高新资格难保


发布于:2014-07-17


招股书中宣称是“高新技术企业”,也许等不及上市,该资格就丢掉了;IPO中,审计机构曾是胜景山河的审计,被证监会出具过警示函;验资机构曾是绿大地的审计,去年被证监会撤销了证券服务业务许可。这便是欧浦钢网(002711)。
 
投研占比下降 高新资格难保
 
2008年欧浦钢网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1年通过复审,按相关规定享受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3年12月。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2010年至2012年,欧浦钢网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2%、3.29%、2.35%;2013年1-6月该比例为1.28%。据欧浦钢网招股意向书披露,2013年上半年,公司科技研发经费为上年全年的23.15%。
 
2011年和2012年,欧浦钢网营业收入分别为4.88亿元、6.25亿元,假设欧浦钢网2013年营业收入仍为6.25亿元(前三季度收入4.50亿元,公司预计2013年实现净利润11300万元-13000万元,较2012年增幅为-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300万元-12000万元,较2012年增幅为-5%-10%),则三个会计年度的销售收入总额约为17.37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对于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还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根据欧浦钢网的情况,17.37亿元销售收入,按照3%的比例计算,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需要达到5211.82万元,才能在有效期满后再提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
 
然而,2011年、2012年,欧浦钢网研发投入分别为1604.04万元、1465.14万元,2013年1-6月为387.60万元,合计3456.78万元,也就是说欧浦钢网必须在2013年下半年研发投入达到1755.05万元,才有资格继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1-6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欧浦钢网的净利润影响数分别为902.95万元、1266.90万元、1552.14万元和730.33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2.19%、13.02%、12.99%和12.75%。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截至2011年末,欧浦钢网员工总数为628人,硕士及以上仅为3人;而到了2013年6月30日,欧浦钢网员工总数为612人,硕士及以上仅为2人。
 
审计 验资机构均被监管
 
2012年3月,欧浦钢网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中审国际”)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报告期(2009年度-2011年度)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国际审字【2012】0102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审国际何许人也?正是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中国证监会对胜景山河项目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措施,其中,对从事审计业务的中审国际,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会计师姚运海、吴淳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证监会指出,会计师在存货监盘、关联方和关联方认定、重大客户销售真实性认定等多个重要审计领域执业判断不够审慎,审计程序不到位,在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过失。
 
2012年10月16日,欧浦钢网收到中审国际深圳分所致公司的信函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发的《声明》,中审国际深圳分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此,欧浦钢网2012年年报及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相应变更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外,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城”)接受委托对欧浦钢网设立出资进行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5]151号”《验资报告》,深圳鹏城正是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大地”)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司法机关认定,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绿大地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的金额巨大,性质严重。深圳鹏城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2013年5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决定: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七大疑问待解
 
针对欧浦钢网的情况,《大众证券报》近日致电公司,但电话无人接听。有鉴于此,特提出了7个问题,待欧浦钢网解答:
 
1、公司2013年下半年研发投入可以达到1755.05万元吗?
 
2、公司目前是否已向主管部门再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3、如果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公司有何影响(包括对税收的影响)?
 
4、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采用了何种方式留住高学历人才?
 
5、公司首发上市,为何选用中审国际、深圳鹏城等中介机构?
 
6、公司招股意向书为何缺少验资机构声明?
 
7、2010年10月前,公司为何没有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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