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全汇财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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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减资


发布于:2014-11-10


    珠海全汇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有着多年的工商注册和财税代理经验,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了公司注册和财税代理等服务,拥有多名优秀的工商财税代理人才,为企业提供了高满意度和高效率的服务,深受客户的好评.为各类企业的成长发展提供强大的、系统的、高效的专业服务平台。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是诚信、专业、守法、创新、高效专业服务。我们通过对客户的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客户在不同时期的业务需求,提供专业支援;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国家的工商、财税、审计、法律信息,随时解答客户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工商、财税、审计、法律问题;与客户建立一个完善的相互信任、相互信赖、相互沟通的服务架构。努力探索客户的各种需求,以一流的硬件设施以及一流的服务体系保证最高服务水平,以高质量的服务品质赢得客户长期支持,以最低的服务收费满足客户更多服务需求,以最多的服务组合促进客户发展壮大,以最快的服务效率满足客户争取更多商业机会。协助各合作客户之间资源整合、商业信息互通,为各客户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空间。
 
1.增资
  (1)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缴付出资
  ①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20%/2年)。
  ②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商变更登记
  【解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没有“通知债权人以及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问题。
  【相关链接1】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相关链接2】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148条第1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减资
  (1)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减资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即财产清单,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2)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工商变更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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